作为一个国内大型文娱公司,自然不可能只靠赛季榜最巅峰的一两首歌过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占比很重要的还是,旗下作曲人、艺人为电影、电视或者游戏,甚至私人制作的大大小小的订单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各方面广告代言宣传综艺等等各个方面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般来说,正常的退单和截胡都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这个一旦大比例增多,那问题就大了,不光是眼前利润的问题,信誉名誉问题才是最大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一旦下降,以后谁还敢找你?

 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电影部那边很多部投资的电影也出现大小不同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签好的几个艺人演员突然临时变卦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同期上映的电影,都遭受很多水军的无脑乱黑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问题同样出现在电视部等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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