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熹宗时的内阁首辅朱国祯,曾经在他的《涌幢小品》记载:“食品以鹅为重,故祖制,御史不许食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规定听着很事儿逼,但如果换成现在的意思,就是担任公检法的公务员,酒宴不允许喝茅台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不是就挺能理解朱元璋的个人情绪了?

        御史这个细分领域十分清贵,不但很容易上升,而且上升途径很广泛。

        朝廷中有很多都察院出身的官员,所以吃鹅这件事儿,就很敏感。

        魏讷在进入通政司前,也短暂以御史的身份,巡查过大同一带的屯堡。有了这个资历,鹅就不是他能随便吃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真想吃的话,这里面也有些小技巧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明朝大文学家王世贞的记载,他的父亲王忬曾经在家招待一位巡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王忬不是一般人,他担任巡抚、总督的时候,曾经挂过右副都御史的头衔,来的客人也是在都察院挂职的巡抚,按照道理,不管是主人还是客人,都是不能吃鹅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招待贵客,桌上没鹅,又实在跌份儿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王忬就充分发挥出了大明制度的灵活性,这个担任过都察院高级官员的家伙,就在招待另一位都察院高级官员的时候,秀了一波灵活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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