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朝的规矩是一日笞十,意思就是迟到一天,就得打十下小板子。
三日加一等,每再迟到三天,罪加一等。
即:迟到1天笞十,迟到4天笞二十,迟到7天笞三十……以此类推。
如果迟到天数累计有了三十五天,就会被用大棍子杖刑一百。
最关键是还要交罚款,大概是十日的俸禄左右。
大雍继承了新朝的律法,考勤制度和人家也是一样的。
所以才说当京官苦,人家地方上的土皇帝日子就好过多了。
不过也不见得,各有各的好与苦罢了。
所以李瑜就是再怎么爱睡懒觉,也从来没有迟到过。
“劳秦部堂关心,不过就算是罚了俸禄那也是都察院收钱,好像与你没什么相干。”
一行人说说笑笑往崔家去,就像出门郊游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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