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支的队伍更为强大,几位将军,每人都有二三十的私卫跟随,几个人合在一处,就成了一支过百的队伍,声势甚至是浩大,过往的商客纷纷退让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骑术精湛再加上所骑的马,都是上等好马,再加上没有行李等物的负担,刘远一行,速度很快,不到三天时间,郑州己遥遥可望。

        骑马是很威风,也很拉风,但也有不足之处,夏季天气又闷又热,在炎热的太阳照射下,最多跑一个时辰,人不累马也累得直喘气,说什么也要休息一下,喝点水什么的,特别是刘远,为了拜堂时自己不要像个黑炭头,一路都是穿着白色防晒的衣裳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,又闷又热,没骑多久,那衣裳都让汗水打湿,简直就是苦不堪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远,累了吧,前面树荫村有一个小吃摊,先停下喝碗水、吃点东西再赶路,放心,我们骑马比坐车快,时间很宽裕。”荒狼看到刘远有点昏头昏脑的样子,忍不住建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大伙都到前面休息一下,吃饱喝足再上路。”刘远的确也有点累了,挥手让众人都休息。

        骑马还真是一门剧烈的运用,看似轻松,骑久了,那是很消耗体力的,难怪后世那些贵族那么喜欢骑马,敢情骑马还有这等好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少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太好了,兄弟们,闻到没有,好像有羊肉汤香味呢,光是闻到都馋死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听说有吃的,一个个都兴奋了起来,连忙跟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官道上,有驿站和逆舍,供过路商客吃饭、休息,驿站和逆舍只挑一些繁荣之地开设,于是在一些偏的地方,也有一些小食摊,供应一些吃食之类,眼前的这个小食摊就是其中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