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远心里郁闷极了,自已千算万算,算漏赞蒙赛玛噶曾经是一位武艺术精湛的女将,这一类有战争经验的人,感官非常敏锐,甚至可以察觉危险,又是杀人又是开门,她惊觉也在情理之中,原计划是用迷香的,不过担心会对腹中孩子不好,最后不采纳,没料到自己中招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了,自己听觉也敏锐,进房时只听一个呼级声,当时思念心切,没有细想,现在想想,房中有主仆二人,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呼吸声的,很明显是有一个屏住了呼吸,大意之下,自己反而被赞蒙赛玛噶控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意失荆州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让刘远奇怪地是:既然一早发现在异样,赞蒙赛玛噶不提前示警?

        而血刀击杀她的侍女时,赞蒙赛玛噶的脸上,也没半分悲痛之色,好像死的是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路人甲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刘远慢慢转过身子,平静地盯着赞蒙赛玛噶的眼睛,一脸真诚地说:“你不能杀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为什么不能杀你?”赞蒙赛玛噶一脸气愤地说:“你这个禽兽,本公主每天做梦都想杀你,恨不得把你千刀万剐的方能解心头之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曾经,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、曾经,自己是高原上最艳丽的一朵鲜花、曾经,自己在战场上无往而不利、曾经,自己受尽万人敬仰,可是一切的一切,都毁在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,自己还没嫁人,可是大着肚子的消息,早己传遍了整个吐蕃,成为自己一生都抹不开的耻辱,而这些,都是拜眼前的刘远所赐。

        刘远点点头,一脸认真地说:“知道,我知道你想杀我,但是,现在你不能杀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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