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上山,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要马了,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少将士一脸沉色地看到,他们最敬重、最祟拜的将军,脸色铁青地抱着用皮毛包得紧紧的吐蕃公主,不要命山上跑,他的两个私卫在一旁小心的搀扶着,那血水,不停地在刘远的指间滴下。

        狗日的蕃狗,竟然在吐蕃公主临盆之际突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快,快点,将军来了。”赵福带着几个人在前面开路,雪山的积雪很厚,都没过小腿,他们轮番用血肉之躯趟开积雪,方便刘远行走,而此时后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,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,眼睛都红了,身体好像没有感觉一样,只是拼命地向上跑,从皮毛下渗下的血水,在刘远的身后滴了一路。

        赵福在前开路,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往上跑,血刀和荒路两边护卫,扭伤脚的尉迟宝庆,在两个士兵的搀扶下往山上跑,而阻击的任务就落在关勇和候军身上,他们率着第三火人,负责断后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太好了,我们是顺风,他们是逆风,兄弟们,给我狠狠地射!”候军发现在风向对自己一方有利,不由兴奋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居高临下兼顺风,可以说天时地利齐集,能留在扬威军的,射术都不差,而山下的吐蕃军密密麻麻,简直就是一大堆活靶子,一射一个准,只是一会的功会,山上就堆了二三十具尸体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幸中的大幸,这座不知名的山峰有点像石头岭的地形,三面峭拔一面稍为平缓,再加天黑路滑,吐蕃人只是集中在刘远一行上山的方向进攻,不至于顾此失彼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吐蕃人胜在人多,一个倒了,马上又冲上一个,在重赏的刺激下,那些吐蕃士兵都红了眼,对他们来说,本来就是以战死为荣,何况他们的领主真自督战,一个个都舍死往上冲,发觉弓箭效用不大,他们干脆扔掉弓箭,抽出弯刀,举着木盾,吼声连天地往上冲,在微弱的火光下,那些吐蕃人犹豫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往上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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