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过程很复杂,梦惊鸿就稍微讲简单一点,在国内找到专门做资产转移行业的人,以投资名义把抵押公司股份贷款来的钱投资给他们,他们在海外的家族信托公司用第三方的名义办理家族信托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把家族信托的实际控制权给自己的孩子(在自己死之后生效,或者快死的时候),比如舒纹柔父母会把家族信托的控制权给舒纹柔,然后受益人写舒纹柔和舒纹柔的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即使以后舒纹柔的孩子不孝顺,舒纹柔也可以随时取消孩子的收益,舒纹柔死了家族信托就没有了实际控制人,只能按条款把收益给到舒纹柔的孩子,这样即使舒纹柔被他丈夫害死,他丈夫也得求着舒纹柔的孩子才能拿到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家族信托的钱来源于信托收益,并不能动用家族信托的原始资金,相当于理财收益,只能每个月按时拿钱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呢,这套配置有啥高明之处呢?

        贷款来说,一般只能贷款公司估值的50%~70%,但是他们用家族信托永久收益作为担保方,继续贷款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先把400亿的公司股份作为抵押,贷款400*0.7=280亿,一般经营时间长,特别是实体行业,都能贷款更高,现在是举一个低的例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再拿这280亿,通过不正规的第三方渠道,会扣掉一些手续费,办成260亿左右的家族信托,然后用家族信托以后永久的收益作为第三方担保,再以舒氏集团公司的名义贷款,贷出来200亿,也可以是150亿,反正要超出公司股份的市值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贷出来的钱,继续相同操作到同一个家族信托账户上,然后呢,公司正常经营,只要夫妻两人不离婚,就一直经营公司偿还贷款,到期时过桥就行了(过桥就是找专门过桥的公司,给钱就办事。)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一旦为了钱而结婚,一结婚就着急离婚分家产,这些富豪会让你明白什么叫做人心险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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